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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锋农场有限公司关于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2/09/21 文章来源: 文章作者:  阅读次数:1422次

按照黑龙江省“全域、全时段、全面禁烧”工作要求,为做好前锋农场有限公司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,防治大气污染,促进资源合理利用,现就做好我场秸秆禁烧工作公告如下:

一、秸秆禁烧时间从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5月15日,无窗口期,全场范围“全域、全时段、全面”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,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、任何方式在野外焚烧秸秆,坚决做到“零焚烧”。(秸秆,是指对玉米、水稻、高粱、大豆等农作物收获后剩余的物质,包括田间地头杂草、林下植物、秸秆打包回收残留物等。)

二、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。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处以500-2000元罚款。对拒绝、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。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,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,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。

三、加强社会监督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各种违规焚烧行为,前锋农场有限公司设立火点举报电话,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本公告自即日起实行。

 

 24小时举报专线: 1524644888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前锋农场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9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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